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的损失,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的食品安全卫生防范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正确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便于应急处置指挥有序,设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孙艳霞
成 员:刘涛 姜荣环 朱艳玲 田相毅 赵宏祥
学校设三个工作小组:
1. 调查善后组
组长:孙艳霞
成员:教师合作团队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校医
主要职责:救助受伤学生,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损失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善后事宜等。
2. 维持稳定组
组长:刘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体育组人员、相关年级组教师
主要职责:维持现场秩序,安抚家长情绪,维护学校稳定,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3. 保障联络组
组长:田相毅
成员:学校办公室、后勤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通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人员,接待相关人员,报送信息,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各教师、班级。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严禁学生到小摊购买食物。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6、食品留样。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四、事故应急处置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