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孙艳霞(校长)
副组长:刘涛(副校长)姜荣环(副校长)
成 员:朱艳玲 李蒙 田相毅 赵宏祥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三、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认真做好外出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