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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

2025-05-26

为加强学较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校对。

第四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现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 在进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贷方索取有关票证。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原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上级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1)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管理工作,值日教师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

2)后勤管理人员加工经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清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

第五条 工作人员好食品用具进行消毒工作,并有记录,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六)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 值日领导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长:孙艳霞

副组长:       姜荣环

 员:朱艳玲 耿冬玲    田相毅    赵宏祥

              杨士征    管其磊    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