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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须知

2025-05-26


各位家长、同学: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市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学生,现将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申请对象具体情况(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6.因父母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7.因家庭人均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

三、申报程序

1.资助金申请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每学期动态调整。(往年认定的困难资助生一学年后,有资助需求仍需递交资助申请表)

2. 学生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班主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对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等。

3.递交《资助申请表》即默认同意授权对资产情况等进行核查。助学金评选后,需要对评选出的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房产、财产、企业、部分银行的存款等60多项进行核查,核查系统端口对接的是“山东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

4.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系统内能查核到对应信息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残疾学生”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其他类型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申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