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3.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负责排队护送过十字路口)。
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校长报批)。
(二)教务、政教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安全教育周”、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2.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齐开学安全教育课程。
6.政教处协调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三)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3.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做好排队放学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定;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6.班主任根据情况认真填写1530记录表。
7.班主任组织学生在班队会时间在安全教育平台进行相关学习。
以上制度望各班、各教师贯彻执行,凡制度不全或执行不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晋级一票否决,而且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的责任。